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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張思潔 - 輔導室 | 2026-01-12 | 點閱數: 45

 

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115年度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

說明:

一、為鼓勵本市推展家庭教育個人暨團體服務士氣,提升服務效能,特辦理本案評選活動。

二、旨揭評選推薦方式如下:

()績優個人獎:每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團體至多推薦3名參與評選。

()績優團體獎:每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團體至多推薦1個參與評選。

三、歡迎有意願申請之個人或團體於11529(星期一)前,將評選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至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南服務處(710012 臺南市永康區華興街2號 邱瓊儀小姐收)

 

  • 臺南市115年度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odt
    1) 臺南市115年度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