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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進修 邱婉琪 - 教務處 | 2025-09-26 | 點閱數: 50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9 月 16 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 1140091954 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家長理解新課綱精神,並為學生自主學習營造完整
的親師生支持網絡,請踴躍參與培訓,以確保培訓效益落
實。
三、 檢附上開公文及旨揭計畫各 1 份。
 

  • 國教署 函.pdf
    1) 國教署 函.pdf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115 年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計畫.pdf
    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115 年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