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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邱婉琪 - 教務處 | 2020-05-20 | 點閱數: 46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4 月 2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90060253 號函
辦理。
二、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教育部將視疫情情況
調整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之實務探討課程辦
理期程,惟因延期辦理研習課程,致 108 學年度認證研習檢
核年限期滿之教師,無法如期完成培訓研習者,得延長研
習時數檢核年限一年。
三、前揭所指得延長研習時數檢核之認證教師,僅限參與 106 學
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及 107 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
訓。調整後各年度認證申請年限對照表如附件。
四、有關本案資格認定疑義,請逕洽計畫研究助理曾勤樸先生
( 02 ) 7749-1228 , ntnutdo@gmail.com 。

  • 108學年度專業人才認證檢核年限調整說明.odt
    1) 108學年度專業人才認證檢核年限調整說明.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