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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進修 謝嘉玲 - 教務處 | 2017-06-03 | 點閱數: 457

說明:
一、依據該會 106 年 5 月 31 日客會文字第 10600078671 號函辦理

二、「106 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將於 106 年 9 月 2 日、 9 月 10
日舉行,即日起至 7 月 10 日止受理報名;「106 年度客語能
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將於 11 月 18 日辦理。
三、貴單位及所屬相關人員報考客語認證,可依該會「推展客
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規定,提案申請開設客語
認證相關研習班,該會將針對開班相關講師鐘點費酌予補
助,每班以 36 節為原則,授課時間每節為五十分鐘,其連
續上課二節者為九十分鐘,每節以新臺幣 800 元整為上限
。申請時須列報學員名冊(每班 15 人以上),核銷時並檢附
學員參加客語認證之准考證影本供查核。
四、另據該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規定,公教
人員通過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嘉獎 1 次、中級認證嘉獎 2 次、
中高級認證記功 1 次。請貴單位轉知並鼓勵所屬踴躍參與
認證,並協助公告考試相關訊息及於貴單位網站連結該會
網站(http://www.hakka.gov.tw )廣為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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