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17 日 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60457 號文辦理
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110 年 5 月 17 日 南市教安(一)字第 1100626305 號文
考量目前疫情嚴峻,臺南市已提升準三級警戒,基於防疫考量,若本市高級中等學校三年級學生及國民中學三年級學生有個別防疫需求,即日起至 110 年 5 月 28 日止,經家長同意後得請防疫假,不列入出缺勤紀錄。
本校學生家長如基於防疫目的,為其子女請假者,請詳閱並填具附件同意書後繳交本校學務處辦理,無需填寫假本。